【资料图】
创业带动就业补贴
享受主体: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
政策内容: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在金华市区初次创业的,带动3人就业的,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;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,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的补贴。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。
享受条件: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初次创业,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。
政策依据:《金华市区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》金政发〔2015〕46号
符合条件对象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:
1. 登录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或者“浙里办”APP进行申请,在搜索栏输入“补贴名称”,点击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进行申报。
2. 携带相关材料到金华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。
图源:“金华人社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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