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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看点:案例:1580万巨款在银行不翼而飞,调查中迷雾重重,谁该为此负责

精彩看点:案例:1580万巨款在银行不翼而飞,调查中迷雾重重,谁该为此负责
2023-02-04 12:25:35 来源:莉姐看法

云南昆明,储户郑雪向银行存款数千万,并成为银行股东,然而第3个年却出了大事,她账户上的1580万元巨款,竟然不翼而飞,接下来的3年里,她为向银行讨回巨款,费尽周折、饱受煎熬!

2012年,云南的村镇银行,迎来快速发展阶段,当年12月,阿拉(化名)银行在昆明经开区开业,作为当地第一家村镇银行,背后大股东是上市公司,利息又比国有银行高,自然吸引来大量储户,郑雪(化名)正是其中一员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不同于其他客户,郑雪身份比较特殊,首先,她是银行的自然人股东;其次,她和副行长董丽(化名)关系匪浅;最后,她是银行第一个储户。

银行开业当天,郑雪就一次性存入680万巨款,赢得存款头彩,如此吉利的数字,为银行开业讨了一个好彩头,但这样的关系,并没有给她带来更大收益。

之后的2年时间里,郑雪陆续向银行存款,金额高达数千万,自以为无比安全,且到期收益颇丰,但不久后发生的事情,让她有些猝不及防,并陷入漫漫维权路!

2013年11月和2014年1月,郑雪的账户分别发生2笔取现,一次80万,一次1500万,如此巨额取现,郑雪本人却毫不知情,直到发现以后,她才马上和银行联系。

在本人不知情,且没有签字的情况下,到底是谁,竟能将账户里的1580万元巨额资金分2次转走?

事情很快出现眉目,郑雪联系银行后,银行一方也很重视,立即查阅事发时的《活期支取凭证》,只见上面赫然写着郑雪的名字。

但郑雪一看就发现不对,2次名字都不是她本人所签,调查后发现,这是副行长董丽的笔迹,为何她要冒充他人签名并擅自转款?没有本人露面,这笔钱又如何能够转出?

原来,郑雪为了方便,曾经授权董丽代办部分业务,并将存折和密码,都交给董丽保管,出于对朋友的信任,郑雪从未怀疑过她。

但董丽为了获得高额利息,将郑雪账户中的1580万元存款擅自划转,之后这笔钱流转入非法集资,暴雷后损失惨重,董丽自然无法赔付,银行方面也不想担责。

郑雪求助无门后,将董丽和银行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1580万元,但却面临重重困难!

1580万存款,在自己不知情时被转走,自己的钱失踪,就该找银行要,如此简单的道理,却在本案中遇到重重阻碍,最大的阻碍是什么?

这一切,和阿拉银行大有关系!

身为金融机构,银行却在诉讼中做出大量伪证,事实上它想制造一个假象——郑雪和案外人张胜(化名)存在借贷关系。

开庭前,张胜曾到公证处,书写过一份情况说明,内容主要是说他和郑雪认识,并向她借款1580万,之后分5次用现金方式还给郑雪。

一系列小动作,只有一个目的,转走1580万元巨款和银行无关——银行只是一个经办机构,它是按照郑雪的指令,将这笔款项转给张胜。

但纸里包不住火,做贼难免心虚,面临法律的强大威慑,张胜在事后开庭时,当庭承认他不认识张雪,是应阿拉银行副行长董丽的要求,才会做虚假陈述。

董丽对转账行为,也有自己的看法!

庭审中,董丽辩解,自己的两次转款,都经过郑雪本人同意,并提出以下两点证据:

(1)郑雪的存折密码,都由自己保管,因此自己的行为,属于郑雪授权;

(2)银行凭证背后,记载有一个“已核”证明,上面有郑雪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,说明转账时,经过郑雪口头同意。

谎言很快被戳破,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确认,凭证背后的记载,都是事后添加,并非形成于当时;而加上张胜出庭说明本案事实,案件真相最终水落石出!

但现在面临一个巨大问题,郑雪的损失该由谁承担?

1.首先,郑雪与董丽之间成立代理关系。

郑雪委托的目的,是让董丽帮忙打理资金,以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,董丽擅自转走1580万,属于无权代理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71条,行为人没有代理权,仍然实施代理行为,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,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。

也就是说,董丽擅自转款行为,郑雪并不认可,属于无权处分,对郑雪不发生效力,董丽应负责追回1580万元,对于造成的巨额损失,董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2.其次,郑雪和银行之间成立储蓄合同关系。

储蓄合同,最核心的约定是还本付息,郑雪将钱存入银行后,银行负有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,但却因内部工作人员私心,导致储户1580万不翼而飞,银行构成根本违约,应承担赔付责任。

综上,郑雪既可以向银行,也可以向董丽追回1580万,董丽同时又属于银行的工作人员,执行职务行为应由单位负责,郑雪向银行追回款项更为有利。

据此,法院判决银行应赔付郑雪1580万元,但在执行中却遇到重重困难,银行在判决生效后的履行期限内,并未归还款项,双方的争执仍在继续。

除了民事责任,根据《刑法》第307条,董丽的行为还涉嫌妨害作证罪,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,其相关法律责任,当地警方也在进一步办理。

郑雪和董丽的最终命运如何,我们不得而知,但此事无疑给我们敲响警钟,无论有多信任,帐号密码必须自己掌握,否则无异于引狼入室!

标签: 银行柜台